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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貼14日有薪產假報酬】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收藏 1個月前
2020年5月26日生效的「修改勞動關係法」法律修訂內容共七項,包括新增5個工作日男士侍產假;有薪產假由現時56天增至70天,且訂明在法律生效後三年內分娩,且分娩之日勞動關係已超過一年的本地女性僱員,僱主須向其支付至少56日產假報酬,並由特區政府補貼發放14日有薪產假報酬。

3年過渡期在去年5月已屆滿,政府就相關補貼措施作檢討,行政會於2024年10月25日公佈推出臨時產假報酬補貼計劃,符合法定條件的僱主依法向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分娩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70日產假報酬後,可在規定期限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有關僱員十四日基本報酬的補貼。對於其他依法享有產假的情況,符合法定要件的僱主亦可申領補貼。

(資料來源:行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