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的實施旨在藉補貼貸款利息的方式,鼓勵本地投資的企業,在其業務範圍內增加所需投資,從而達致促進本地經濟活動多元化、增強環境保護、協助企業技術革新及轉型以提升其競爭力和業務趨向現代化。受惠企業可享受每年4%的利息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四年,由開始償還貸款之日起計,補貼根據各期尚欠的本金計算。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基本上所有經濟活動行業均可獲貸款利息補貼,但經營金融業務的企業或在公共批給或轉批給制度下經營經濟活動的企業除外。
申請須以企業名義提出,並符合下列的資格: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的私人企業;
企業須依法設立;
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債務人;
符合法定規範繳付社會保障基金的供款(如適用);
持有法律規定經營有關業務的准照或同等性質憑證(如適用)。
服務結果
受惠企業可享受融資貸款利息補貼,透過增加所需投資而改善其經營條件。
詳情可瀏覽:https://www.dsedt.gov.mo/zh_TW/web/public/pg_icf_ii_ap?slug=ps-1333a#03